明明下单网购了两斤水果,但送上门的却只有1斤多;商家的商品图看起来“光鲜亮丽”,但买家秀和卖家秀却有着天壤之别;想要退款或补足差额,却被商家百般推诿如今,网购食品给我们正常的生活带来不少便利,但一些麻烦,也因此随之而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通过4种网络渠道网购食品,发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斤少两问题。消费者网购食品遇到这些糟心事,到底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要在手机APP上选择好需要购买的肉蛋奶、蔬菜、水果,不过一两个小时的工夫,在线订购的商品就会由配送员直送到家门口。在超市APP上下单买过一回菜,许先生就尝到了甜头。“又省事又实惠,赶上优惠促销,领上点电子优惠券,在线买菜的价格比亲自去超市买还要便宜。”
他在永辉超市的APP上,下单选购了一袋砂糖橘。担心家里人口多,一袋橘子不够吃,他特意选择了重量在950至1000克之间的“家庭装”。
订单送到家,许先生将一袋砂糖橘在手里一掂,立刻发现了问题。“这么一小袋橘子,能有1000克?”从抽屉中翻出电子秤,将整袋橘子往电子秤托盘上一放,电子屏上立刻显示出数值:“619”克。
将自己拍摄的“证据”上传到永辉超市的APP后,许先生以“商品斤两不足”为由,要求商家进行退款。很快,货款顺利退回到许先生的账户。
“如果我当时没注意分量,可能橘子缩水这事就不了了之了。”许先生表示,以后在线买菜也得长个心眼儿,遇到分量差距大的商品,最好能先验验货再说。
在淘宝一家名为“小姑娘特产”的店铺内,记者购买了500克浙江特产笋干。几天后,两个塞满笋干的塑料罐从浙江邮寄到北京。
实际上买到手的笋干,到底有多重呢?记者首先将一罐未开封的笋干放在电子秤上,电子秤的显示屏上显示出“273”克的数值。随后,记者将罐内的笋干倒空后,又将沉甸甸的空罐子放在电子秤上,这时显示屏上显示出“75”克的数值。这也就是说,如果这一罐笋干250克,连罐称重应该至少325克,结果少了52克。两个包装用塑料罐,竟然重达150克。商家号称重量为500克的商品,实际上只有396克。
“这个分量不足啊。”记者将自己购买的商品和称重照片发送给商家,在线询问。
“罐装的因为罐子比较贵,所以都是一起称的。”对于商品缺斤短两,商家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并宣称,如果想要足秤的商品,可以不选罐装,选择袋装。
但是在店铺内仔细翻找了多遍,记者并未发现商家所说的袋装商品,所有的商品均默认为罐装。不仅如此,对于缺斤短两的行为,商家的解释是:“有时候没考虑周到,很正常。”
对于顾客的“损失”,商家提出了补偿建议:少发了104克笋干,可以退3块钱。但实际上,记者发现,该店铺出售的100克笋干,实际标价为15元,远超于了商家承诺的退款额。
出差在外,食宿不便,李先生常通过外卖购买各式各样切成小块的鲜切水果。一小盒水果,便宜的不过几块钱,贵的也不过二三十元。一次买上一两盒,刚刚够吃。
买的次数多了,李先生渐渐发现了问题。有的商家贴出的广告图可谓“光鲜亮丽”,水果如同小山一样整齐堆放在塑料外卖盒中,让人一看就格外有食欲。但实际上拿到手才发现,有的水果刚刚能勉强装满半盒;有的水果块则大小不一,甚至连下脚料都被塞入盒中充数。
记者在美团外卖选定了一家名为“欣丹鲜果”的店铺,下单购买了250克鲜切哈密瓜和250克鲜切西瓜,总重量应为500克。
不到一小时,两盒鲜切水果由外卖小哥送到记者手中。记者将两盒水果分别放在电子秤上,连着塑料包装盒一起称重,两盒水果的重量分别为256克和253克。但去除掉重量为16克的水果包装盒后,水果的分量分别只有240克和237克。
记者向商家反映了水果分量不足的问题后,商家解释称:“可能在称重的时候,设备接触不良导致重量有偏差。”
“下次您在我们家再买250克的水果,下单的时候备注一下这事,我们给您发一盒400克重的水果作为补偿。”商家提出了解决方案,如果消费者想获补偿,还得再买一单才行。
在一家名为“家乡味道”的微信小程序微店内,记者购买了两袋标称重量为500克的“陈国庭熏肠”。收到商品后,记者连同塑封的外包装袋一起往电子秤上一放,显示屏上的数值很快就固定在“479”克的位置上。显然,就算是加上外包装袋的重量,这款商品也存在着缺斤短两的问题。
随后,记者又将在其他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的鹏程老北京肉蒜肠、大红门白蒜肠、黑龙江佳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传统红肠等多款香肠一一称重。称重结果为,这几款香肠个个足秤。其中,哈传统红肠标称重280克,但实际上连同包装竟重达331克,可谓货真量足。
记者注意到,这家名为“家乡味道”的微店,其实就是由多家店中店组成,但记者购买熏肠的店铺并没有专属客服。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微店提供的400电话,终于联系到平台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表示,能够最终靠微信发送订单号及其“证据”照片等信息,平台将帮助顾客与商家做沟通,如果确实分量不足,将进行补发。
网购食品,缺斤短两怎么办?中消协提出,根据《消法》规定,如果消费者确有证据证明商家缺斤少两,有权要求商家补足短缺的数量,或退还短缺重量对应的费用。
如果缺斤短两是商家故意而为,除补足分量或退费外,消费者还能要求商家额外赔偿。中消协提出,如果缺斤短两是商家故意而为,则属于《消法》所规制的欺诈行为。根据该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据此,如消费者确有证据证明商家故意缺斤少两,除了要求补足短缺的数量外,消费者还有权要求商家赔偿不少于500元、或者相当于商品的价值3倍的赔偿金。
消费者要求补足分量或退费的要求,却屡屡被商家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怎么办?对此,中消协提出,根据《消法》规定,如商家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请求解决纠纷和对商家予以处罚。